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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煤公司 以案促改向微权腐败亮红灯

2020-12-23 来源:河南能源

  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‘四种形态’,聚焦主责主业,严肃查处发生在员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加大‘微腐败’惩处力度,巩固好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”12月16日,在鹤煤公司纪委召开的微权腐败以案促警示会上,纪委书记梁武民对参会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再三要求。

  今年年初以来,鹤煤公司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以案促改工作,以案为鉴,思症结、查漏洞、严规矩,扎实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体制机制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尤其是在当前集团公司改革脱困的关键时刻,鹤煤公司重点对基层单位“微权腐败”开展专项以案促改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持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环境,助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。

  把握关键,确保各项任务落实。该公司紧紧围绕公司重大决策部署、重点工作任务,突出重点,把握关键,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、重点领域防控、关键环节预防上下功夫、求实效。同时,聚焦关键岗位,特别是区队(车间)关键人物、关键岗位,制定完善管理办法,加强监督检查,进一步明晰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,优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着力从体制机制上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,切实达到“查处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方”的效果。

  提高站位,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。该公司两级纪委聚焦关键少数、关键岗位,紧盯基层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“微权腐败”违纪问题,深化认识、提升站位,坚持做到有腐必惩、有贪必肃,着力减少腐败存量、遏制腐败增量,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持续巩固发展下去。截至目前,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46件,受理处置问题线索69件,立案审查35件,党政纪处分31人,组织处理50人,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。

  防微杜渐,巩固以案促改良好成果。该公司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、组织生活、“三重一大”等制度,着力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。同时,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聚焦主责主业,严肃查处发生在员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加大对“微腐败”惩处力度,让员工群众在反腐中增强“获得感”,巩固好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