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据🔯财政部消息,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,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,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🐬扣除力度。
根据公告,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、器具,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%加计扣除。现行适用研发🌳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%的企业,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%。
联系电话
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6号 邮编:450046
hnmyhgjt@163.com
0371-69337001
河南能源集团总部信访接访电话:0371-69337652
关注官方公众号